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2021-02-07 80
普法内容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双方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留置权的实现是怎么实现的呢
    留置权的实现是怎么实现的呢

    留置权的实现应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债权已届期清偿期。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 2、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发生二次效力;当债权清偿期限届满而债

    2021-04-28 179
  • 怎么实现留置权
    怎么实现留置权

    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021-03-22 76
  • 留置权要怎么实现
    留置权要怎么实现

    留置权的实现可以通过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并且可以优先受偿,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1-04-27 78
专业问答更多>>
  •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都有哪些

    1、留置权人须给予债务人以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并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而必须经过一定的期间后才能实现留置权。这个一定的期间,称为宽限期。宽限期限多长,涉及到债权人

    2022-07-23 15,340
  • 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方式包括折价和出卖两种。折价是指由留置权人已商定的留置物的价格抵销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而取得留置物的所有权。出卖是指将留置物的所有权有偿出让给第三人,包括拍卖与一般买

    2022-05-14 15,340
  • 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方式包括折价和出卖两种。折价是指由留置权人已商定的留置物的价格抵销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而取得留置物的所有权。出卖是指将留置物的所有权有偿出让给第三人,包括拍卖与一般买

    2022-06-29 15,340
  • 请问留置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

    实现留置权的条件: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已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双方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优先考虑拍卖或者出售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

    2021-11-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01:23
    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 第一,如果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第二,如果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可以先行拘留; 第三,

    8,781 15,340
  •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是什么 01:22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又可以被称为“继承权的剥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通常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继承人对被继承人

    1,430 15,340
  • 债权人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01:09
    债权人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变更的意思就是债权转让,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权的转让需要同时满足下面几点条件: 第一,债权应当有效存在。只有合法的,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设立的债权,才是有效存在的债权,才能进行转让; 第二,债权具有可转让性。比

    1,524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