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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什么的犯罪分子

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什么的犯罪分子

2020-03-28 214
普法内容
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适用的对象有: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且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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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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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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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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