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认定不当得利呀
如何认定不当得利呀

如何认定不当得利呀

2022-07-20 13
普法内容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根据; 2、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3、另一方遭受财产损失; 4、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与损失人所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当得利: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当得利如何认定善意取得
    不当得利如何认定善意取得

    不当得利和善意取得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当得利不适用善意取得。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擅自处分财产权于第三人,如第三人在有偿取得该财产权时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权。

    2021-03-24 643
  • 请问不当得利如何定罪
    请问不当得利如何定罪

    不当得利所获利益如果超过一定数额,且拒不退还的,可能会构成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

    2020-06-23 72
  • 法院该这样认定不当得利
    法院该这样认定不当得利

    法院该认定不当得利的标准: 1、一方获得利益是指总财产因某些事实而增加或避免减少; 2、别人利益的损失,即利益所有人的财产总额因某些事实而减少,与利益所有人的财产状况相反; 3、一方获得利益与别人利益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失是取得利益造

    2022-04-14 337
专业问答更多>>
  • 不当得利的定义是什么?如何认定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定义是当事人没有。

    2021-11-03 15,340
  • 多发工资不当得利如何认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08-06 15,340
  • 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

    2023-11-12 15,340
  • 如何处理不当得利与不当得利关系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

    2022-07-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当得利算诈骗吗 00:59
    不当得利算诈骗吗

    不当得利不算诈骗。两者的概念不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情形在生活中经常发生,是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获得利益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民

    1,778 15,340
  •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01:02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通常是3年。对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请求权,大多数情况下,适用普通诉讼的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典中的普通诉讼时效。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从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属于不当得利以及知道

    3,520 15,340
  • 不当得利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01:20
    不当得利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利益所有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人有义务返还。利益所有人与不当得利人之间产生的是一种债的关系。法律上没有对不当得利的立案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只要出现不当利益,无论金额大小

    3,119 15,340
不当得利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