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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情况的构成特别防卫: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假设防卫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实际不存在非法侵权行为。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 (2)行为人主观上有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在主观上是必要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的主观判断错误。如果行
(一)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的存在即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它是正当防卫的基础条件也是构成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才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三)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 (
特殊防卫,又称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刑法》第二十条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
假设防卫是指行为人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以为存在违法侵权行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假设防卫的构成条件如下:(1)实际上不存在非法侵害行为。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
防卫过当也会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防卫过当应具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对他人实施殴打、辱骂,或者破坏公私财物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即构成寻衅滋事:1、随意殴打他人,或者追逐、侮辱、谩骂、恐吓、拦截他人,行为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2、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或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减刑条例与限度”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其服刑期间,认证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劳动改造,并确实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出现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