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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法律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一种情况,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儿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 第二种情况,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
视情况而定。 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 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形,则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唯一住房一般不会执行,但是你的唯一住房超出“生活所必需”,例如面值过大(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150%的),市场价值过高(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判决书确定的范围内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然会通知他的监护人代为处理,而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至少保留必要的财产给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
要看是否是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自然是可以对多余出来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那就需要考虑了,并且很可能法院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1、最高
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
房子一人一半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2、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3、按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如果强制执行一般是可以抓人的。 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宣告的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法院可以对当事人予以司法拘留;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事实的,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对象是单位拒绝不执行的
以下房产不能够被强制执行: 1、“唯一合理住房”。“唯一”是指债务人除了这一套房产之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的;“合理”的含义指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和房屋面积仅仅是满足最低的生活标准; 2、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