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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期满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取保候审到期后一般会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将变更强制措施或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及相关单位。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九九九年八月四日发布公通字〔1999〕59号)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 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
不能变更强制措施之后,是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即通常所说的保释。符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果第一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没有成功的话,对第二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不会有影响的。 另外,也可以申请审查,就是检察院对被抓捕的犯罪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以后,被取保候审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等有权要求解除强
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两种,一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另一种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 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还没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达到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时间的; 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