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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罚金执行主体是哪个机关

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罚金执行主体是哪个机关

2020-05-16 117
普法内容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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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9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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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6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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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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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和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2023-03-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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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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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金的执行机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3、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4、偶犯或者初犯;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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