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条款有哪些

2020-06-05 319
普法内容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条款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第一百二十三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二十三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诉讼法询问未成年罪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询问未成年罪的条件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

    2020-07-20 135
  • 有哪些询问证人的方法
    有哪些询问证人的方法

    询问证人的方法有:首先,核对证人的基本情况,确定无误后,告知来意,指明其有如实作证义务;同时指出伪证和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做好思想工作,要求证人如实提供证言。其次,在询问时,应先让证人就其知道的案件作系统、详细的叙述,检察人员根据证人叙

    2020-04-01 204
  • 法官在民事诉讼如何询问证人
    法官在民事诉讼如何询问证人

    1、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2、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法官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2020-01-06 349
专业问答更多>>
  • 刑事诉讼法93条询问

    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

    2022-03-31 15,340
  •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少于几人?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少于两人,且需要按照既定的方法进行。《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023-06-16 15,340
  • 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法的哪些条款中,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哪些

    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法的下列条款中: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

    2022-02-12 15,340
  • 法官在民事诉讼如何询问证人

    法官在民事诉讼中对证人的询问方式有两种最为基本的: 1、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2、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

    2023-02-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01:1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537 15,340
  •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有哪些相关规定 01:18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有哪些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

    1,927 15,340
  •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01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