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诉讼追加共同原告的情形
行政诉讼追加共同原告的情形

行政诉讼追加共同原告的情形

2020-12-19 412
普法内容
必要共同诉讼人,他们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而在权利义务上发生不可分割的联系,这既有事实上的也有法律上的。所以,凡属共同被告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如果原告人起诉中有遗漏,人民法院有权在征得原告人同意的基础上追加被告,通知应诉,被追加的被告无权拒绝参加。而对共同原告资格来讲,法院有义务通知未起诉的其他共同原告人参加诉讼;如果这些人仍然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则不能强行追加,应尊重原告人的意志与选择。另外,共同诉讼人都是独立的法律主体,有独立的诉讼法律地位,一个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他们各自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对各自的行为负责,各自可以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诉讼参加人中具体情形下原告的确定
    行政诉讼参加人中具体情形下原告的确定

    享有原告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3、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

    2020-03-27 51
  • 如何追加原告加入诉讼
    如何追加原告加入诉讼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

    2020-02-04 434
  • 诉讼中原告死亡要变更原告还是追加原告
    诉讼中原告死亡要变更原告还是追加原告

    诉讼中原告死亡的法院应当中止诉讼,等待原告的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如果原告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法院将裁定终结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

    2021-12-12 1,531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诉讼原告被追加原告追加被告有哪些流程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追加被告: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021-11-03 15,340
  • 行政诉讼参加人中具体情形下原告的确定

    享有原告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3、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

    2023-08-05 15,340
  • 《行政诉讼法》中被告以职权追加原告,还是能追加被告

    在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根据职权追加原告起诉中遗漏的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

    2021-10-29 15,340
  •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追加被告应该怎么做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二十三条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

    2021-10-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包括什么 00:56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742 15,340
  •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00:58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5,360 15,340
  •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00:55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五种,具体如下: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

    3,071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