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业主拖欠工程款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是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一般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人,分包人不能主张该优先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2、立案庭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通知。 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进行排期。 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
1、保障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依据是: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
1、6个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2、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 3、根据《最
1、6个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2、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 3、根据《最
保障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依据是: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含以下三种类型: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类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指的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合同,通常该合同需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