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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如果有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期限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才能折抵刑期。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后,考验期是在判处之日起算的,而羁押的日期是不能抵扣缓刑执行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
羁押的含义是指刑事案件被告经检察官或法官合法传唤、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实足认其有湮灭证据、串供、逃亡的可能,为保全证据,防止逃亡,确保刑事诉讼及刑罚执行,限制其人身自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判处缓刑的,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的,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只要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判决前羁押的期限才计算刑期。 《
拘役的含义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
羁押不是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措施,是依附于拘留,逮捕之上的一种自然状态,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羁押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串供、逃跑、自杀等有利于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保障人权和无罪推
直接涉及到异地羁押的法律,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当中。该条要求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后,该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刑事诉讼法》中未提到“异地”二字,但与羁押相
首先缓刑和拘役共同之处都是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两者都会被剥夺一定期限的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主要的区别有以下: 1、缓刑和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有区别的。拘役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是暂时不执行收监。 2、缓刑和拘役的定义是有区别的。 拘役是短时间的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