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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当天监视居住到底应不应该撤案

公安局当天监视居住到底应不应该撤案

2020-12-08 62
普法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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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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