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主体与客体?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主体与客体?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主体与客体?

2020-04-23 112
普法内容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犯此罪的会被人民法院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三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如何立案解答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如何立案解答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为:提供了大量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的;出售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数额大的;由于其提供的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被大量

    2020-09-03 70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与客体?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与客体?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与客体: 1、该罪的主体为满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 2、该罪的客体为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020-12-14 65
  • 刑讯逼供罪的主体与客体
    刑讯逼供罪的主体与客体

    刑讯逼供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 1、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此罪的主体要件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

    2020-11-25 136
专业问答更多>>
  •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具体判几年

    提供专门用于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知道他人实施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3

    2021-10-12 15,340
  •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程序、工具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专业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一)具有避免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2021-10-12 15,340
  •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标准?

    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立案标准为提供了大量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的,出售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数额大的,由于其提供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

    2022-06-08 15,340
  • 提供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

    2022-06-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