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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 3、客体: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强制执行制度; 4、客观方面: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并非法律规范明确列明的罪名,其属于《刑法》条文中徇私枉法罪的一部分内容。即在执行判决、裁定的过程中,负责执行人员滥用职权、不负责任,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或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等使得诉讼参与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重大及特别重大之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1、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客观表现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4、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用。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就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拒不
过失杀人构成犯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3、在犯罪主体方面,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 4、在主观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