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滥用职权罪是超出职权范围吗
滥用职权罪是超出职权范围吗

滥用职权罪是超出职权范围吗

2020-07-31 113
普法内容
滥用职权罪是超出职权范围。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吗
    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吗

    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2020-02-14 116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22-09-29 134
  •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是不是构成滥用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是不是构成滥用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批准或者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2022-04-15 187
专业问答更多>>
  • 滥用职权罪立案的范围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轻伤5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3、相关公司、企业等公司停止生产,严重损失,破产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5、其他

    2021-10-11 15,340
  • 失职罪是否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

    2022-06-25 15,340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滥用职权罪判几年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

    2022-03-27 15,340
  • 滥用职权罪

    1、滥用职权罪属于刑事案件,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2、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规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处

    2022-06-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01:36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

    1,543 15,340
  • 滥用职权罪能取保吗 01:06
    滥用职权罪能取保吗

    滥用职权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1,150 15,340
  • 滥用职权罪怎么判 01:20
    滥用职权罪怎么判

    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则构成滥用职权罪,将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况特别严重的,就会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对明明知道是无罪的人,或者情节较轻,不认为是犯罪以及不负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

    67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