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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行为人犯本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中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为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允许卖淫罪需要以下犯罪要素:(1)主要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素:主观上必须故意;(3)主体要素:主体为社会保障管理秩序(4)客观要素:客观上表现为允许他人卖淫。
属于组织卖淫或者介绍卖淫的行为,可构成犯罪。具体处罚可参见刑法的规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概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提供场所给他人卖淫使用,或者使卖淫人员与嫖客发生联系,得以实现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客体要件 引诱、容留、介
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根据刑法的规定,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主体是在嫖客与卖淫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此罪的犯罪对象是 “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指的是行为人采用物质、金钱、或其他的利益作为手段,诱导其他人实施卖淫活动,或为他人卖淫提供活动场所,或为卖淫的人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根据《刑法》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