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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规定,自行确定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登记其他人的名字,法律是允许的。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
被拆迁的房屋产权证上有哪些人的名字,那些人就是安置房共有人。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定向,而安置给被定向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房能否买卖,主要看有无产权。如安置房有产权登记,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就能在市场中买卖,否则无权买卖,也不能够过户。根据安置房的性质,过户分两种情况: 1.政府给被拆迁方的安置房需当事人去办房产证
按照现行规定来说,谁在安置协议上签名,那产权证明上也是他的名字,那意味着房子也是他的。安置的相关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房屋租客,在拆迁补偿安置中所制定的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被拆迁的房屋产权证上有哪些人的名字,那些人就是安置房共有人。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定向,而安置给被定向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由产权人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
购买安置房的风险有: 1、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如果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分配存有异议的,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至法院进行调解,最终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购买安置房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
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的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针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统一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即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住户在拿到安置房最初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住户可以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