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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自首就是罪犯犯罪后自动投案的时间。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
刑法总则中规定的对一切犯罪共同适用的自首。主要特点是: (1)由刑法总则规定。 (2)对于一切犯罪均适用。各国刑事立法中关于自首的规定,多是一般自首。中国刑法规定的自首,是一般自首。
在犯案以后公安机关发现之前都属于可以自首的时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是需要自动投案的,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自动投案的时间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
一般自首也被称为普通,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属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
1、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其成立条件是: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
1、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其成立条件是: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
特别自首,又称为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量刑作出以下解释: 1、犯罪嫌疑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视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对罪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罪犯的具体量刑标准应当根据罪犯所犯的罪行来确定。对于犯罪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