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
处罚金额:两万元以下。非法占道经营的,对于违法者应该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或者经多次警告,仍然占道经营的,给予罚款,没收经营物品等处罚。对于小商贩或者摆摊者的占道经营行为,一般是以警告为主,责令改占道经营行为。但对于拒不改正或者多次占道经营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
市政公用设施、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和消防等方面的建设,应当兼顾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敷设通讯、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线等公用设施影响绿化的,在设计和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绿化主管部门或者绿化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全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法经营期货行为处罚依据问题的答复工商市字〔1997〕第195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非法经营期货行为处罚依据的请示》(陕工商法函字〔1997〕010号)
1.占道经营只是违反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但法律还没有对占道经营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2.非法占道经营的,对于违法者应该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或者经多次警告,仍然占道经营的,给予罚款,没收经营物品等处罚。
超经营范围经营处罚如下: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随着公司的发展或经营需要,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会发生变动,如果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和注册地址不一样,这种情况就属于异地经营,这个时候要把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更改为实际经营地址,否则就可能会面临工商部门
占用公交车道,如果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会对驾驶人的驾驶证记2分,并且罚款200元,必须在15天内交完罚款。根据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群众举报平台;公交车辆前方的摄像头,一经发现占用公交车道,将进行处罚。 能够有效避免占用公交车道遭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