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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重婚罪的主观要件为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直接故意,具体表现为有配偶的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或者是重婚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包括进行了结婚登记的和未登记但以夫妻关系生活的事实婚姻。如果一方确实
重婚罪被害人可以是自诉的主体。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或者代为告诉。
重婚罪主要有以下四个犯罪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是重婚者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具体表现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或者是重婚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在客观方面表现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罪指的是已经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具体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此,在自行提起重婚罪的刑事诉讼时,
渎职罪的主体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同时政企、政事职能交叉现象在一些领域也存在,造成在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之外还有立法空白。根据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多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