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哪些情形,不适用刑事责任追究
哪些情形,不适用刑事责任追究

哪些情形,不适用刑事责任追究

2020-06-18 232
普法内容
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5、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追究刑事责任具体
    不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追究刑事责任具体

    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5、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的。

    2020-11-12 253
  • 行为人有哪些情形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有哪些情形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对行为人不应当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虽然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有的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必须有人告诉到法院才追

    2020-02-06 104
  • 责任追究包括哪些情形?
    责任追究包括哪些情形?

    责任追究就要是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2020-01-26 523
专业问答更多>>
  •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其他的还有比如有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绝对不予刑事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2022-03-04 15,340
  • 可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盗窃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一、盗窃可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10-26 15,340
  • 那些人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

    2022-08-07 15,340
  • 哪些情形私刻公章是不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私刻公章开证明 5年以后不追究法律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 10 年以后不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1)法定最高

    2023-03-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01:02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1,216 15,340
  • 挪用公款几万追究刑事责任 01:05
    挪用公款几万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挪用公款的用途、去向不同,挪用公款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数额要求不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

    1,183 15,340
  • 火灾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01:03
    火灾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火灾怎么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因为火灾可以分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以及过失造成的火灾,所以需要分情况判断。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

    3,05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