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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纠纷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各地政府机构内部都设有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的仲裁机构,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不论是否在合同约定了由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都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进行分割。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并不是属于家庭成员个人。因此,夫妻一方或双方并没有取得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
一旦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当事人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是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寻求调解、解决的。如果整个过程中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工程欠款是由材料费、人工费等多种款项、多个合同构成的。所以,工程欠款纠纷不一定能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应当按如下步骤来判断: 1、是否为人工费,如果是工人的劳动报酬等人工费支出,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应当先提起劳动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