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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0-01-31 48
普法内容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等,主观上为故意或者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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