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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区别在于: 1、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关系,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主体不同,前者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后者主体是一般主体。
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客观构成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要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特殊主体,即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要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影响力与请托人交易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影响力与请托人交易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