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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人的主要责任: (一)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承担监督责任; (二)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有: 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而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承包人过错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业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关系限制性规定,有隶属关系或者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
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
1、工程监理责任包括对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仔细审查的责任;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整改或暂停施工的责任; 3、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要及时报告的责任等。
工程监理的程序如下: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4种,分别为: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
公司的监事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5、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