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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
关于追缴赃款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
当案件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时,赃款赃物的处理权原则上归属于法院;当案件终止在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时,赃款赃物的处理权原则上归属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当赃款赃物为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并有充
一、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相背离。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公安机关只负责“对刑
我国《刑法》规定罪犯非法收入的所有财产是赃物。赃物是指违法犯罪者违法犯罪所得的财产。赃物有两个主要特征:一个是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物与事件的真实情况的发生,由于发展具有客观内在的联系,在对
各地在贯彻执行上都很认真,对改进赃款赃物的没收和处理工作,起了很大作用。但在具体执行中还遇到了不少问题。为此,赃款赃物追缴最高法院根据各地对原规定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和“四清”运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没
赃款流向第三人的能否追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第三人知道获得的财产是赃款,是可以向第三人追缴的;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是赃款的,就无法向第三人进行追缴。这是因为第三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赃款的所有权,司法机关是无法进行追缴的,同时第三人
经侦大队办案流程具体如下: 1、受理,接警民警接到报案人报案之后,在了解案件后,应当及时将案情录入公安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如果是接到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应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时间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立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作出规定。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到5个月。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需要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