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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羁押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23-10-24 56
普法内容
羁押的期限视以下情况决定: (1)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限37天; (2)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 (3)审查起诉期限,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 (4)审判期限,最长羁押期限一审13个月,二审4个月共17个月。 不计入审限的期限有以下: 1、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2、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3、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4、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5、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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