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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吃饭喝酒,对于醉酒的人,其他的人具有照顾义务,没有履行好该义务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同时劝酒的人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履行了照顾义务他人死亡是不具有责任的。承担责任的为:1、强迫性酒精劝说,如用“朋友喝得不够”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
免责声明的内容中,如果包括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而免责;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除此之外,免责条款的内容真实合法,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是有效的。
一、一起喝酒的撞了人劝酒的有没责任一起喝酒的撞了,劝酒的存在劝酒的行为,没有尽到注意的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二、饮酒、醉酒驾驶处罚新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
如果您没有参与吃饭喝酒的,可以主张免责。现在是什么情况?对方是否要求您赔偿?
没劝酒没喝酒只吃饭,也没有存在劝酒行为,对于其中一人因酒醉而出事的,与当事人无关,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如果对于因酒醉而死亡的情形存在过错的,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当事人依法作出的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其中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无效;其他部分不受影响的,则仍然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后出车祸,一般情况下自行负责,其他人没有责任。但如果有以下情况,则应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1、对朋友强迫性劝酒的。2、明知朋友身体状况不宜饮酒,仍劝酒导致朋友因身体不适发生车祸的。3、未安排已醉酒的朋友安全回家的。 一般情况下
申明和声明中,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声明符合国家法定要件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声明可以指国家、政府、政党、团体等,为公开表明对某些问题或者事件的,立场和主张而发表的正式文体。申明则是郑重说明、公开的发表。一般情况下,要具备法律效力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免责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也会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65条的规定,合同具有相对的效力,仅仅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免责协议,仅仅对挂名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