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强制隔离戒毒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2020-07-12 305
普法内容
强制隔离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为行政机关为防止违法行为等其他情形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对吸毒成瘾人员进行的社区戒毒难以有效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撤销强制戒毒措施
    撤销强制戒毒措施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年后,经诊断评估,对戒毒情况良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

    2020-02-07 255
  • 自愿戒毒是强制措施吗
    自愿戒毒是强制措施吗

    行为人自愿戒毒的,不是强制措施。自愿戒毒是出于吸毒人员的自愿,不存在强制,但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或者先行拘留、逮捕则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020-08-26 92
  • 社区戒毒属于行政强制吗
    社区戒毒属于行政强制吗

    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我国《禁毒法》第33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2020-12-16 267
专业问答更多>>
  • 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

    2022-03-11 15,340
  • 强制隔离戒毒是属于行政强制吗?

    强制隔离戒毒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即公安机关为了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吸毒人员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的手段。

    2021-08-09 15,340
  • 强制戒毒已经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性质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社区戒毒期间吸毒、注射毒品

    2021-11-22 15,340
  • 强制隔离戒毒是单纯的行政强制戒毒吗

    强制隔离戒毒是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所规定的戒毒措施之一。 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

    2022-04-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01:11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46,662 15,340
  • 酒驾行政强制措施是什么? 01:14
    酒驾行政强制措施是什么?

    酒驾的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例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财物的各种处置。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

    2,751 15,340
  • 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一般有多久 01:36
    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一般有多久

    大家好,我是110咨询网的特约律师张神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一般为两年。时间从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这个期限一般是针对吸毒成瘾、到了严重的地步,已经无法通过社区戒毒来戒除掉毒瘾,由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采取强制隔

    9,897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