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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是属于传来证据,因为不是第一手的资料,由鉴定机构制作。证据的种类: 1、书证、物证。 2、证人证言。 3、当事人的陈述。 4、视听资料。 5、鉴定意见。 6、现场笔录。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 8、电子数据。
书证是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之规定,如鉴定意见和鉴定意见书的其他部分相互矛盾的,视为未完成委托鉴定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仍不能完成委托鉴定事项
鉴定意见属于实物证据鉴定意见本身就属于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其表现形式是签订意见书,属于实物证据。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
鉴定意见属于实物证据鉴定意见本身就属于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其表现形式是签订意见书,属于实物证据。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
鉴定意见属于实物证据鉴定意见本身就属于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其表现形式是签订意见书,属于实物证据。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
鉴定意见属于实物证据鉴定意见本身就是一种证据。鉴定意见是一种诉讼证据。其表现形式是签署意见,属于实物证据。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等证人,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鉴定结论是表达判断意见而不是陈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属于传来证据,不是第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构
鉴定结论在法律上的表述为“鉴定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一款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