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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是没有权利继承公公房产,但是符合条件是可以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儿媳对公婆的遗产也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中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财产继承有一个女儿。根据有关法律,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儿子去世后,如果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死后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因此儿媳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儿子死后儿媳妇有权继承遗产。
媳妇对房产一般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像你这个情况还可以多分,请律师吧,如果你觉得有需要的话。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理由在于《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
在我国法定的继承顺序中,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规定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