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讯逼供的证据效力如何
刑讯逼供的证据效力如何

刑讯逼供的证据效力如何

2020-10-13 94
普法内容
刑讯逼供的证据无效,公安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得的口供、物证等证据都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律依据刑讯逼供罪
    法律依据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一般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进行逼取口供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嫌疑人导致他人伤残、死亡的,法院会按本法第二百三十四

    2020-05-29 76
  • 对刑讯逼供等方法获取的证据如何申请排除
    对刑讯逼供等方法获取的证据如何申请排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经法庭审理,确认存在本规定所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法庭根据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2020-02-08 83
  • 刑讯逼供的口供进度
    刑讯逼供的口供进度

    不能,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

    2020-04-30 214
专业问答更多>>
  • 刑讯逼供的证据

    刑讯逼供的证据无效,公安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口供、物证等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排除非法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的总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用非法证据作为定案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2021-11-04 15,340
  • 刑讯逼供没证据如何办

    刑讯逼供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含公检法、纪检、监察、及一切国家公职人员,总之,这里的“司法权”是“泛司法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2022-07-30 15,340
  • 如何防止刑讯逼供, 防止刑讯逼供

    为了防止刑讯逼供,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至于其他情形,要根据证明标准来判断。《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

    2022-03-11 15,340
  • 刑讯逼供罪如何量刑,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刑讯逼供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以殴打、捆绑、非法使用仪器等恶劣手段强制取口供;(2)以长期冻结、饥饿、晒伤、烘烤等手段强制供应,严重损害犯罪

    2021-11-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被刑讯逼供怎么办 01:03
    被刑讯逼供怎么办

    被刑讯逼供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当事人被刑讯逼供的,应该要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或者不要在笔录上签字。然后要尽可能保留自己被刑讯的证据,牢记侦查人员的警号和长相,牢记被刑讯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式、受创部位等; 2、可以委托律师作为

    4,675 15,340
  • 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 01:16
    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规定,刑讯逼供罪,指的是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用变相肉刑或者肉刑的刑讯手段,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刑讯逼供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因刑讯逼供导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伤残、死亡的,依

    1,110 15,340
  • 夫妻分居两年如何提供证据 01:06
    夫妻分居两年如何提供证据

    夫妻分居两年能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

    1,60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