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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无效收养的行为上的规定主要涉及几种具体的无效情形。即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收养人未满30周岁而收养的,这几种情形都是属于无效收养的。
因为中介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因此,适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所以无效合同中违约行为是不需要负违约责任的,但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要返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
《企业破产法》中无效行为是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行为。如果是隐匿转移财产,捏造债务或者是不承认真实的债务行为,是属于一种无效行为。毕竟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违法行为是指在破产案件审理中,损害公平清偿秩序,损害当事人特别是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表现形式:(1)欺诈破产 :1、隐匿和转移企业财产 2、不当缩小破产财产范围,减少债权人清偿 3、私有财产4。不具
破产违法行为,是指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妨害公正清偿秩序,损害当事人尤其是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表现形式: (一)欺诈破产行为: 1、隐匿、转移企业财产 2、不当缩小破产财产的范围,减少对债权人的清偿 3、
破产违法行为,是指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妨害公正清偿秩序,损害当事人尤其是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表现形式: (一)欺诈破产行为: 1、隐匿、转移企业财产 2、不当缩小破产财产的范围,减少对债权人的清偿 3、
根据《企业破产法》、《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之一,如发生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则适用《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即银监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银行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
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应当由具备实施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本人在追认期限内进行。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如下: 1、必须是被代理人本人才有权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 2、被代理人必须具备实施该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如果被代理人
离婚中过错方对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有以下两点: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给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或者将财产优先给予无过错方使用。 离婚过错方是指夫妻二人中因某一人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