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所有债权人均可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担保人。 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表决权。
所有债权人均可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担保人。 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表决权。
民法典对合同法中的债权人撤销权规定进行了修改,将债权人撤销权的形式情形增加到两类共四种,第一种是放弃债权的情形,无论债权是否到期;放弃债权的担保;无偿转让财产均属于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第二种是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召开债权人会议可分为第一次会议和未来会议。(一)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自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2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4
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分为第一次会议和以后的会议。(1)第一次会议。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人民法院
所有债权人均可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担保人。 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表决
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常常出现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时候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突破了合同法相对性的原则,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的非法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主要是指,当债务人恶意转
债权人要回欠款的方法如下: 1、和解法。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问题; 2、调解法。可以寻求当地调解机构,对双方的问题进行调解; 3、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