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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担保,如果妻子并不知情,也没有签字确认,这时候妻子并不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丈夫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承担完整的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丈夫所有部分,来承担清偿的责任。
如果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丈夫是否必须为妻子的债务提供保证,则答案是否定的。担保活动必须在自愿原则下进行。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丈夫有责任担保妻子,法律也允许丈夫作妻子的担保人。我国法律规定,除了机关法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担保人的,其他自然人和组织都可以作担保人。
需要按实际情况来看,对于丈夫为人担保,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妻子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与此担保无关
如果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丈夫是否必须为妻子的债务提供保证,则答案是否定的。担保活动必须在自愿原则下进行。根据规定,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原则上不可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担保人之妻不知情,且借款也未用于夫妻
担保有效,但妻子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应由丈夫承担清偿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鉴于保证债务系基于保证人向债权人作出保证承诺而产生的合同之债,其具有相对性、人身特定性、单务性和从属性等特征,而夫妻共同债务系夫妻
丈夫担保,如果妻子并不知情,也没有签字确认,这时候妻子并不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丈夫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承担完整的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丈夫所有部分,来承担清偿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民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人
他人借钱,为别人的债务做担保的担保人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但是具体还是要区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