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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由于进行债权转让的并不会涉及到债务人关于债务清偿能力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可以不通知担保人的,而担保人同样也要对转让后的债权进行担保。 以下债权不得转让: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效力有:债权转让通知书,由律师送达,只要债务人收到,并确认就是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后果包括: 1、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有权拒绝。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分两种情况,法定的概括转移无须通知、同意,合并、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的成为合同当事人,也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
关于通知的主体,一种观点认为,通知义务是出让人的义务,即使受让人为通知行为,也不能产生债权转让协议拘束债务人的效力,受让人将出让人单方出具的让与字据向债务人提示不过是转达出让人的意思,受让人仅向债务人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主体一般是原债权人,即债权转让人,原债权人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效。 法律没有限制应用什么形式通知债务人。所以口头、书面等形式都可以,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公告。口头形式
对于债权转让后该由谁来通知债务人,观点不一,概括起来包括由让与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等,多数观点认为从保护债务人履行安全出发,由让与人通知最为恰当,因为让与人对债务人的通知,足以令
作出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大致有三种立法例: 第一种由受让人通知,如《法国民法典》第1690条的规定; 第二种由让与人通知,如《日本民法典》第467条的规定; 第三种由让与人或者受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股权转让的程序:首先应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