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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是批准逮捕的简称,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同意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批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而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作出的,但批准逮捕是由人民检察院作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
是的,通常都是先刑事拘留,在进一步侦查后,在实施逮捕。二者区别在于法律要求不同,刑事拘留的要求较低,只要有犯罪嫌疑就可以实施,逮捕则需要有犯罪证据被查证属实。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是先批准再逮捕。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为30天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第三,初犯、偶
刑拘后批捕会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个小时之内会通知家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
刑事拘留由谁批准,要根据具体适用的阶段确定: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