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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如下: (1)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 (2)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应当以事实为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任务,是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
检察院对诉讼行为进行监督,可以有效避免虚假诉讼情况的出现,所采取的监督方式是抗诉,检察机构针对法官、执行人员的渎职行为,可以采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更换案件办理人员的方式进行监督。
2018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停止执行第三十二条的通知》,决定停止执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针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民事判决、裁定提出
(1)上诉税务机关的基本情况;(2)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情况;(3)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理由、事实根据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4)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意见;(5)其他需要说
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民事诉讼费胜诉后退费规定,具体如下:1、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