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2-04-14 228
普法内容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立案标准是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达到什么标准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才能立案?

    损害商业声誉罪的可以达到立案的标准为: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以及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

    2020-08-09 47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商业声誉;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

    2022-12-27 99
  •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有串通的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串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的商业信誉。

    2020-01-14 58
专业问答更多>>
  • 刑法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用、商品信用、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诉讼:(1)对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虽然没有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有以下情况之一:1、利用互联网或

    2021-10-10 15,340
  • 法律上犯什么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罪行

    新刑法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判刑规则:一般应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8-26 15,340
  • 什么是串通损害商业名誉罪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有: 1、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2-07-03 15,340
  • 过失损害商业信誉, 商品声誉罪, 倒卖商品声誉, 倒卖商品罪立案标准

    刑法条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虚假广告罪第二百二

    2023-02-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 01:15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

    损害商业信誉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如下: 1、从所保护的客体看,诽谤罪所保护的客体即公民的名誉权,损害商业信誉罪所保护的客体包括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从犯罪主体看,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

    411 15,340
  •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 01:05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

    3,499 15,340
  • 恐吓威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01:11
    恐吓威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恐吓威胁罪这一罪名,但威胁恐吓他人应以相应的罪名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本罪的立案标准是:1、恐吓、追逐、拦截、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2、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3、强行占

    44,12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兆庆律师 刘兆庆律师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35-2001-019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