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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是否可以多赔偿受害人

被告人是否可以多赔偿受害人

2020-07-25 65
普法内容
被告人可以多赔偿受害人。赔偿分以下三种情况: 1、伤害者能治疗康复的,主要赔偿以下这些费用: 2、造成受害者身体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除赔偿上述所需的费用外,还必须赔偿残废者生活补助费以及依靠受害人扶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赔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3、造成受害者死亡的,除赔偿所需的费用外,还必须赔偿丧葬费和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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