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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则的主要表现有: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这既包括主体的主体资格平等,也包括在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各自独立;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平等保护;4民事主体的责任平等。
理论上来说,商法和民法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在我国这样一个采民商分立体质的国家,商法的一般性原则实质是民法基本原则的阶段化发展成果,是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运用和在商事制度上的具体表现。
民法总则基本原则的内容的理解: 一、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 二、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依自己的意愿从事民事活动。 三、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为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当
根据我国的情况,行政合法性原则可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具体要求: 1、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一项行政活动的合法,首先就要求实施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如果进行行政活动的主体没有依法成立或者不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权利和义务对等,合同的订立需双方同意。 2、自愿原则: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3、公平原则:双方订立合同时权利义务要公平。 4、诚信原则:当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民事活动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民事立法特有的基本原则。民事活动的私人性或民事性,决定了应确立“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和意思自治”原则,以确保民事主体的独立性、平等性、自主性;民事活动的利益性,决定了民法应确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失效)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条文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采用分别条文规定,删除了“等价有偿”。但是,等价有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保护权; 9、婚姻、家
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环境权是指公民有在健康、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