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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去外地。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依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且罪犯在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监外执行的人不能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
会被发现,罪犯在被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同时会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也就意味着此时不能随意去外地。若确实有客观原因需要前往外地的,需要先提出申请,经过当地司法部门同意的,那么才能去外地。
监外执行去外地后果不一定会被收监。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但需要社区矫正机关的批准才可以,而且时间上也有限制。 监外执行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
监外执行在犯罪的话应该按照所犯时间的严重程度的进行判决,所以收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监外执行,是指一些犯罪嫌疑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被依法收监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是可以在监外进行执行的。但是如果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通常是为一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孕期的妇女所制定的一项特殊的刑罚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
申请监外执行需要先由监区的人民警察进行集体研究,然后报监区办公室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然后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申请人的病情诊断的鉴定进行审查。 对材料齐全,条件符合的申请人,则把申请提交到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监外执行的条件: 患有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肚子里有孩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 没办法自己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怀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