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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级公安机关都无权决定,而是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关于涉外治安案件的办理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驱逐出境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根据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由于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故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由于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
关于治安管理驱逐出境的决定权问题,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县级市级公安机关无权决定,而是由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另外,《治安管
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活。刑法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关系
公安部、人民法院。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安部、人民法院等有权作出驱逐出境决定的部门,由公安机关执行。外国人从事与居留原因不一致的活动,或者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中国居留的,可以限期出境。
关于驱逐出境决定由谁作出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为大家提供以下参考。 一、驱逐出境决定应当由谁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于涉
根据《刑法》关于驱逐出境的规定,针对在我国境内,犯罪的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强行要求犯罪分子离开中国境内的一种刑罚。 驱逐出境具体的方式有两种: 1、独立适用,独立适用主要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或者无
驱逐出境一般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香港可以恢复出入境的具体时候还没有确定。 2021年10月7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到立法会出席施政报告答问会。 在回答立法会议员有关与内地通关的提问时,林郑月娥表示,内地和香港通关目前暂无时间表,要看中央如何评估香港的防疫工作、通关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