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担保人如何免责
担保人如何免责

担保人如何免责

2021-04-15 127
普法内容
担保人免责的几种情形: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部分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免责。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也免责。主合同变更免责。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双方或与第三人共同的不正当行为免除担保责任。超过保证期的,免责。超过诉讼时效的,保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解除担保人责任是免除担保责任吗
    解除担保人责任是免除担保责任吗

    解除担保人责任是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通知担保人,无需担保人确认。兔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消除合同关系和其他债务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规定的免除是单方

    2022-06-17 488
  • 担保人死亡担保责任能免掉吗?
    担保人死亡担保责任能免掉吗?

    民法典对保证人死亡是否免除保证责任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保证人如果在债务到期前死亡的,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到期后死亡的,要承担保证责任。

    2021-02-10 302
  • 担保人告借款人诈骗担保人能免责吗
    担保人告借款人诈骗担保人能免责吗

    担保人告借款人诈骗的,如果借款人确实构成诈骗,则担保人可以免责,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1-04-25 22
专业问答更多>>
  • 担保人如何免责?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的情形有: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放弃物的

    2021-08-31 15,340
  • 担保人要如何免责

    担保人主要因为以下几种情形而免责: 第一,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会部分免责。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

    2022-06-11 15,340
  • 担保人应该如何免责

    担保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免责: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未经其同意而变更,对于增加的担保义务;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超过保证期限的等。

    2022-05-15 15,340
  • 如何免除担保责任?

    1.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 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

    2022-08-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 01:09
    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

    想要取消担保的,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还有贷款机构,他们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作出的规定。一般的,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都是存在连带关系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时间到期,则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解除了。 通常,在借款人还完贷款后

    6,341 15,340
  • 主合同有效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01:05
    主合同有效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担保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承担的责任在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时,如果签订的是一般保证担保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四种特殊情况除外; 2、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

    683 15,340
  • 担保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00:55
    担保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担保合同发生于民间借贷关系中,担保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于保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具体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1、如果是签订的是一般保证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如

    551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