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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过错与徇私枉法的区别为:徇私枉法发生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刑事诉讼活动中,执法过错只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还有主体范围不同等。
徇私枉法罪相比枉法裁判罪有以下不同: 1、犯罪领域不同。徇私枉法罪发生在刑事诉讼侦查、检察、审判领域;民事、行政审判领域发生; 2、犯罪的确立对犯罪情节有不同的要求。徇私枉法罪的成立,只要行为人实施徇私枉法,就不能以严重的情节作为犯罪成立的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只是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属于渎职罪的范畴;而后者侵犯的则是复杂客体,既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范畴;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司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一)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有: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
一、性质不同1、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2、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
(1)行为所指的对象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针对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徇私枉法罪则针对的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一般公民。 ( 2)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发生在民事诉讼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主体上,只有从事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