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是否有效?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是否有效?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是否有效?

2021-02-04 159
普法内容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就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情况可将债权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哪些情况可将债权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下列情况可将债权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1、债权必须有效存在,债权的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人和债权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及相关事项和问题达成协议; 3、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可转让的; 4、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其产

    2022-04-14 465
  • 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应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债权人和第三人在债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债权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受让人同意外,债

    2022-06-17 542
  • 债权人或者第三人能否将财产抵押给第三人
    债权人或者第三人能否将财产抵押给第三人

    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下列财产: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

    2021-10-25 27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效力是否有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债务人后,转让生效。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受让方同意的除外。

    2021-11-21 15,340
  •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向谁还钱

    债权人将金钱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向谁还钱应当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人将金钱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通知

    2022-06-01 15,340
  • 如何将可转让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2-08-04 15,340
  • 债权人将金钱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向谁还钱

    债权人将金钱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向谁还钱应当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人将金钱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通知

    2022-05-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 01:39
    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1,026 15,340
  •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怎么转让 01:06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怎么转让

    债权人死亡之后债权的转让有以下这几种情形: 1、债权人死亡后,他的个人债权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债权里生前立有遗嘱对债权有相应处理的,按照遗嘱进行办理; 2、债权人死亡之后,属于夫妻共同债权的,由配偶继续持有债权,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 3、债

    925 15,340
  •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有效吗 01:21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有效吗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436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