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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股权与股东资格的概念是什么?

继承股权与股东资格的概念是什么?

2020-01-03 37
普法内容
股权继承的意思是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股东的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而股东资格又称为股东地位,代指各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组织)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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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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