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审理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审理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审理吗

2020-02-02 96
普法内容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改判,但前提是要有新的事实证据证明原判决出现错误。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重新申请该认定注意什么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重新申请该认定注意什么

    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2020-09-13 77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终止多久可以不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终止多久可以不服?

    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时限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2020-07-13 186
  •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多久提出申请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多久提出申请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审查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受理; 2、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事故嫌疑人; 3、简单

    2022-05-11 266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何重要作用 01:0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何重要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警察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警务部门依据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书面材料,交通警察基于该认定书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此外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中是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

    1,017 15,340
  • 交通事故多久能出责任认定书 01:07
    交通事故多久能出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734 15,340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该如何处理 01:2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该如何处理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可以这样处理:如果申请人认为事故责任的认定不合理,可以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6,143 15,340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