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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既遂的处罚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通风报信如果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算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则不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包庇和纵容黑社会组织罪的构成要素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
包庇黑社会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一,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第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已成为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
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于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司法解释如下: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法取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并不存在“协助组织罪”这一罪名,与此表述最相接近的是“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分子,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具体来说,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法定刑期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两档刑期。适用缓刑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