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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不可以是过失犯罪。必须是两人以上的故意犯罪,而且对于共同犯罪的认定必须是数人实施或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不能。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即两人以上由于过失行为,造成同一危害结果的,不以共同犯罪定罪处罚,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过失共同犯罪行为人分为两类,分别是, 一、过失主犯。在实施过失行为时处于领导支配地位,或者个人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即为过失主犯。 二、过失从犯。居于被领导被支配地位,或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较小作用的行为人即为过失从犯。
不能。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即两人以上由于过失行为,造成同一危害结果的,不以共同犯罪定罪处罚,按照其所犯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因此,虽然可以说共同过失犯罪,但按照我国法律并不
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这个问题在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存有颇多争议,其中最为核心的一点便在于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它是否为一种独立而实在的犯罪形态?对此学者之间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肯定说认为
行为共同说中,故意教唆过失犯罪是不存在的,教唆犯罪都是故意的犯罪。如果是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的,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
教唆犯是不是共同犯罪,需要看情况而定: 教唆犯和被教唆犯要形成共犯关系,所教唆的对象应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已经达到刑事责任的人。 如果教唆的对象是没有满十四周岁或患有精神病的,这种情况不能形成共犯关系,不构成共同犯罪, 只对教唆人
共同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特殊犯罪形式,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句话的意思是,共同犯罪要求各共同犯罪的行为人有一定的意思联络,已经认识到他们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决心参加共同犯罪,
过失犯罪影响子女政审。父母有过过失犯罪行为的,子女可能会在政审方面受到一定的影响。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